未经批准进入九寨沟景区被困,获救后被罚

      8月9日下午17时左右,九寨沟景区诺日朗派出所接游客报警电话,称在九寨沟景区长海方向有“游客”迷路并有同伴落水。九寨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得知上述情况后,第一时间组织九寨沟森林消防中队、九寨沟公安分局及九寨沟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搜救。救援人员现场了解到,该6名人员是从松潘徒步穿越至九寨沟自然保护区长海被困。由于被困人员所困区域条件受限,只能通过水上交通进行营救。经过救援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在九寨沟景区长海对岸夺吉沟口处找到受困人员,并现场对蚂蟥叮咬受伤游客进行救助。

       经询问调查,张某、汤某、赵某等一行6人未经批准进入九寨沟自然保护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规定。,其中一人在景区内景点长海落水,由于天色已晚,加上迷失方向,6人选择报警求助。接到救援通知后,九寨沟县森林消防中队于19:00派出20名人员,前往事发地长海站展开搜救。

      由于被困人员所困区域条件受限,只能通过水上交通进行营救。经过救援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在九寨沟景区长海对岸夺吉沟口处找到受困人员,22:45被困人员全部获救。

      获悉,这6人未经允许进入九寨沟自然保护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目前,九寨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序,对张某、汤某、赵某等一行6人作出共计3000元的处罚。

相关事件回放:

     2018年3月23日,经李某介绍,高某伙同泽某分别私自驾车,采取躲避的方式,将5名游客(辽宁籍,未购门票)私自带入九寨沟景区留游玩。当日,被九寨沟管理局、九寨沟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巡逻检查中挡获发现。

     2018年3月1日,阿坝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推进九寨沟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发布了《关于九寨沟风景名胜部分景观对外开放的公告》,明令“8.8”地震后九寨沟景区暂不接待散客旅游的规定。

    李某、高某、泽某三人明知公告,却对政府针对景区恢复和重建发布的公告规定视而不见,仍然违之,带散客进入。九寨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3人分别给予10日拘留的处罚。

温馨提示
    广大游客朋友们,九寨沟一直实行“沟内游、沟外住”的规定!“8.8”地震后,九寨沟景区正值恢复和重建之中,除部分景观开放团队观光外,暂不接待散客旅游。在此,为了加快九寨沟景区恢复建设的进程和您的安全,请不要私自进入景区观光留宿,待景区重建完成全面恢复开放之日,我们热情欢迎五湖四海的朋友畅游九寨。

                                              编辑:酷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