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丹麦签证

 

签证领区划分
北京: 除上海领区外的其他中国地区均可办理
上海: 上海、浙江、安徽、江苏、江西
广州: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受理及办公时间
丹麦使馆签证受理时间为10-15个工作日,但有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四09:00---11:00。

                                丹麦个旅签证所需资料

材料名称

具体说明

护照

1. 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自回国之日开始算,为6个月以上,护照首页请用A4纸复印2份)

2. 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签名,中文姓名

3. 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如旧护照丢失,需要当地派出所挂失的报案手续单或本人写的详细的丢失说明

4. 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如有延期页也需要复印)

照片

1. 白底彩色近照4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2. 请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自己的姓名

名片

原件2

身份证

1. 如是旧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2

2. 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各2

户口本

户口本中所有成员页均用A4纸复印,无论是否直系亲属并提供原件 

经济能力证明

1.申请人要提供由银行出具近期3-6个月的银行借记卡的对帐单原件,要求有一定的余额,如: 工资卡或储蓄卡对帐单(要求对帐单上一定要体现申请人的姓名并且必须加盖银行的业务章)

2.申请人要提供近期3-6个月多笔交易记录的活期存折,要求有一定的余额,如工资的存折复印件等

3.五万以上存款证明原件一份(如果以前没有欧美国家出境记录,建议提供8万至十万的), 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股票交割单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财产的文件。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一份原件和复印件;1、2项客人需提供其中一项; 第3项材料十分重要,如是提供配偶财产,而户口本又无法体现其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资料表

后附,请完整并准确填写

在职证明

1. 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司红章

2. 在职证明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和目的、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3. 后附样本供参考,见附件12

保险

有效的旅游医疗保险单英文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范围必须包括所有申根国,每人最低保额30万人民币或3万欧元。其中还必须涵盖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费用和因健康原因而被送回国的费用)

提示

1.曾被任何国家拒签过的客人,请提供拒签说明,此说明可以是使馆的拒签信,也可以是申请人本人写的说明,中英文均可

 

温馨提示:            
1、签证官有权要求任何申请人面谈或补充其他材料,申请人需无条件配合。
2、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同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3、"办理时长"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4、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5、申请人如在"出签前"前预定了酒店和航班而最终因拒签产生的损失与本公司无关。
6、如因申请人材料问题导致拒签,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退还签证费用。